中新社北京7月23日電 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(草案)》,建立了反映企業基本經營狀況的年度報告公示制度,並要求即時公佈股東出資、股權變更等信用信息,有關部門要對公示信息進行抽查。
  會議指出,在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、廢除企業年檢制度、大力取消事前審批的同時,加快實施企業信息公示制度,從主要依靠行政審批管企業,轉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規範企業,是創新政府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改革舉措,有利於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,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,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,讓“信用”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“基礎樁”。
  會議審議通過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(草案)》,設立經營異常企業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,對不按時公示或隱瞞情況、弄虛作假的企業採取信用約束措施,在政府採購、工程招投標、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。建立部門間互聯共享信息平臺,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提升監管水平。對不守法、不誠信行為“廣而告之”,讓違法企業一處違規、處處受限;為誠實守信的企業樹“金字招牌”,讓誠信企業在公平競爭中不斷增多壯大。(完)  (原標題:中國建企業信息公示制度 股東出資等要即時公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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